商标反向引流 需担法律责任

阅读:83 2024-01-03 10:28:25 来源:标鹤网 作者:标鹤网

在电商平台上,标题关键词的选择对于商品流量和销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商家使用“某某品牌同款”或“非某某品牌”等关键词来吸引顾客。然而,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商标权呢?

最近,电白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电商标题关键词引流引发的商标权纠纷案件。原告浙江某服务中心是三门青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者,该商标在国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。被告邵某在电商平台上销售青蟹,但他清楚地知道他销售的青蟹并非来自“三门青蟹”。为了提高销量和吸引更多流量,他在商品标题中特别标注了“非+三门青蟹”关键词。原告认为,被告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,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。

法院在审理后认为,尽管被告邵某在商品链接标题中标注了“非三门青蟹”字样,但在电商平台中使用“三门青蟹”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,被告销售的涉案商品仍然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中。这种行为使得被告获得了更多的商品点击、浏览和交易机会,从而增加了其商业机会并减少了其他商家的商业机会。这种以“非+商标”方式使用商标的行为,虽然表面上是使用否定性用语与原告的商品进行区分,但实际上是一种“区别式攀附”行为,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,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。因此,法院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并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该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损失共计4000元。目前,该案判决已经生效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三门青蟹是浙江省三门县的特产,属于地理标志产品。因此,只有真正来自三门县的青蟹才能使用该商标。被告邵某使用“非三门青蟹”为其网店引流,可能会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,从而减少原告基于该商标应获得的商业机会,同时也削弱了商标与商标权利人的唯一对应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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